关于2014年度五四表彰活动的通知
作者: 发布时间:2015-04-21 09:45:40
各系部团总支、团支部:
为纪念五四运动96周年,弘扬五四运动所体现的“爱国、进步、民主、科学”精神,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继承发扬团的光荣传统,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再上新台阶,院团委决定评选表彰2014年度“先进团支部”、“优秀团干”、“优秀共青团员”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
1、先进团支部:班子健全、团结,有战斗力,能较好按照上级团委的指导精神开展工作;团组织软硬件建设较为完善,能够较好执行有关规章;团员教育和团干部培训等工作制度化。
2、优秀团干:能全面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较好的实际工作能力;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开拓创新意识强,能够出色完成本职工作;作风正派,团结同志。
3、优秀共青团员:能够模范履行和正确行使团章规定的团员权力和义务;在学习和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。
二、评选名额及分配原则
本次评选以等额评选的方式进行。先进团支部申报数量不超过团支部总数的10%,(高中、师芳、中专按比例向院团委推荐先进团支部。大专各系由院团委按平时积分统一评选);优秀团干部申报数量不超过各支部团干部人数的30%(每个团支部或班级推荐1名优秀团干部);优秀团员申报数量不超过各支部团员人数的10%。
三、评比表彰办法及要求
(1)各系部团总支、团支部的推荐工作要按所分名额和评选条件,严格把关,认真评选推荐。
(2)本次表彰拟在2015年五四期间进行,各系部务必于2015年4月30日前,将推荐的参评对象名单(电子版)报院团委。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。
联系电话:0317-7949127 邮箱:btzyxytw@163.com(院团委)
共青团泊头职业学院委员会
2015年4月17日